当披头士改变世界
2023/06/25 | 作者 谈炯程 | 编辑 陈祥
随着五声枪响,前披头士乐队主唱约翰·列侬倒在了血泊之中。那是1980年12月8日,列侬正在返回他在纽约的家。
他住在达科他公寓,这座公寓位于曼哈顿上西城72号街与中央公园西路口西北角。从中央公园远眺,很容易看到这栋文艺复兴风格的建筑。它如此显眼,就像一只容纳万簌的八音盒,很多演艺界名人都曾在这里暂居。1976年时,它就已入选美国国家历史名胜。
从1973年到他遇刺,列侬一直与他的妻子小野洋子、儿子小野太郎同住于此。那天他未能踏入的栅门,如今已是无数披头士乐迷的朝圣地。BBC Talking Movies节目的主持人汤姆·布鲁克,那时正巧在现场,成为第一个报道此消息的记者。
列侬之死,某种程度上缠绕了布鲁克的一生。此后40多年,他为BBC采访过电影产业的绝大部分头面人物。而他们见到布鲁克时,总会追问他在1980年12月8日是怎样报道列侬之死的。他回忆说,他只是把自己锁在公共电话亭里,连线了BBC电台第四台Today节目的主持人布莱恩·雷德海德。
当他走出电话亭时,街上已经聚集了很多哭泣的列侬粉丝。当然,布鲁克自己也是,他唯有强忍着,才不致在回答同事提问时哭泣。一个年轻的女士在接受他采访时说:“我感觉就像肚子被打了一拳。”布鲁克说,他正有如此感触。
而当我们看到一张拍摄于列侬遇害不久前的照片,照片上的他与小野洋子都戴着墨镜,可列侬的眼睛像两颗沾着露水的黑葡萄,锐利的眼神穿透深琥珀色的镜片,直直看向我们,我们不禁要问,他是否已经预知了自己的死亡?
披头士解散之后有两个列侬,一个是“古怪而过时”的音乐前辈,不断地写一些听感上让人无法接受的实验品。例如,他会将平时医生为自己治疗精神疾病时的“吼叫疗法”用在歌里,如《冷火鸡》(Cold Turkey)这首歌的后半部分。“Cold Turtkey”,在英语中指突然戒掉各类成瘾品时强烈的反应。故列侬直接用他撕心裂肺的吼叫,来为《冷火鸡》做一个漫长的收尾。
另一个列侬,则是那个和小野洋子一起从事行为艺术的社会活动家,1960年代和1970年代反文化运动中的精神领袖。当年中央公园哀悼列侬的人群中,也有人举着列侬与小野洋子进行“床上和平运动”时的照片。
从1969年3月25日开始的一周,他和洋子就穿着睡衣,躺在阿姆斯特丹希尔顿酒店17层总统套房的双人床上。他们不下床,不剪发,希望以此宣传他们的反越战观点。他们对蜂拥到他们床前的全世界媒体宣称:“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在床上躺一个礼拜什么都不做来达到世界和平。”
而仅仅在床上运动3年前,披头士乐队就因他们的反战而遭美国观众冷落,披头士1966年的全美巡演因此成为他们的绝唱。从此,披头士就很少写现场演唱的歌,而是开始转向录音室里的音乐实验。不过一切故事的开头,还要回到距离现在一甲子前的1963年,那时一股名为“披头士狂热”的风潮正席卷全球。
“他们的头发该剪了”
美国观众对披头士的第一印象,大概就是他们的头发。1964年,他们抵达美国时,记者们,甚至包括时任美国总统林登·约翰逊都在关心他们的发型。
“你们会想理个发吗?”他们抵达美国时的第一场盛大的记者会上,有记者这样提问。“我们昨天才理过。”列侬马上反唇相讥。
自始至终,列侬都反感记者会这种形式。他说:“我们会在记者会上表现得这么好笑,是因为那一切就只是个笑话。他们问很可笑的问题,我们就给出很可笑的答案。”
因此,披头士一直以插科打诨的方式,应付所有无关音乐本身的问题,包括发型问题。如今,这种发型因为披头士的影响早已司空见惯。无非是厚实的、与眉毛齐长的刘海,配上像颈甲般护住脖子的中长发。但在当时,这个发型成为了一个问题,继而又成为年轻人反抗父辈规训的象征。
那个年代美国主要流行两款男式发型。一种是蓬巴杜发型,得名自法国国王路易十五的情妇蓬巴杜夫人。做这种发型,需要将头发向后梳并用大量发胶固定,露出额头;另一种则是由于越战的愈演愈烈,仿军营超短发的发型开始随着越战老兵的回归而渗入主流社会。
即使在披头士之前红遍世界的猫王埃维斯·普莱斯利,他现场表演时标志性的扭胯动作引起美国社会的争议,但他的发型仍是高高地绑在发胶里,露出颇为标准化的锃亮的额头。而由于他的走红,蓬巴杜发型也越来越普及。直到披头士来到了新大陆,一时间,在美国乐坛形成所谓“英伦入侵”的局面。
报纸上只要画出披头士的发型与他们的眉毛,人们就能马上认出他们。这个发型成为了披头士的标志,也为众多粉丝所模仿。受他们影响,很长一段时间,人们都认为长发是摇滚乐手的标配。
不过,披头士乃至很多英国乐队,想要打入美国市场,在一开始都是很困难的。乐队成员也并非始终都有自信面对这个庞大而陌生的市场,因为仅仅巡演一年前的1963年,他们甚至在本国都算不上有名。
他们的经纪人布莱恩·爱泼斯坦,想找《利物浦回声报》帮忙宣传,但没成功。他给《利物浦回声报》的《唱片人》栏目写信,却意外收到伦敦迪卡唱片公司的回信。回信的是托尼·巴罗,当时他负责给迪卡唱片公司写封套文案,同时也为《唱片人》撰稿。
那个年代的唱片可分为两种:一种是EP唱片,它的格式又可细分为7吋45转和7吋33转,前者每面可收入2首歌曲,后者则可收入2至3首;另一种则是12吋转的LP唱片,每面可收5至10首歌曲,相当于能将一张专辑的歌曲收录在一张唱片中。
当使用EP唱片时,唱片公司便会把多张唱片收纳在一个小册子中,由此便有唱片封套。封套的设计与文案,亦是一张专辑有机的组成部分。
托尼在伦敦的唱片公司工作,他拥有丰富的唱片推销经验。托尼后来回忆他与爱泼斯坦初次合作时的情形说:“布莱恩根本不知道要怎么促销唱片,所以我就教他一些商业宣传的手法。后来他说他只靠四处发送复印的宣传单做促销,没有新闻发言人。他问我能否帮他。所以,我就在我迪卡唱片的办公室里,帮披头士写了他们第一份正式的新闻稿。”
虽然托尼没有见过披头士,但他还是被披头士的音乐折服了。1963年5月1日,托尼自迪卡唱片离职,开始全职在爱泼斯坦位于伦敦的第一个办事处“NEWS企业”工作。办事处位于蒙茅斯街,仅有一间小办公室。整整半年,他都在撰写关于披头士的新闻稿,四处投稿,却始终无人问津。
披头士的第二张专辑《请取悦我》,在1964年2月16日终于登上英国流行乐排行榜冠军时,这个国家的听众才终于开始反应过来——怎样的奇迹发生了。不过,英国乐坛从未有过一组新人获得如此迅疾的成功,所以英国的报纸就像被放倒的猎物,陷入思维的僵直之中,它们仍把披头士当成利物浦的地方现象。
而且正是在伦敦《标准晚报》对披头士的报道中,作者莫琳·克利夫首次提醒人们注意披头士的“法国式发型”。披头士亦趁此机会加入巡回演唱会。2月,在爱泼斯坦的联络下,他们被安插进了海伦·夏皮罗的巡回演唱会。
爱泼斯坦好不容易才找到演唱会的经办人阿瑟·豪斯的电话。多年后,阿瑟回忆起他在与爱泼斯坦的通话中,第一次听到披头士这个队名时的反应:“天啊,又来了,我心里想着,又来了一个名字很好笑的乐队。”
但他并未回绝,而是给了披头士一个在剧场做陪衬的机会。阿瑟报销了他们从利物浦到演出地彼得伯勒“使馆剧院”的路费,但没有给他们支付演出报酬。在看过他们的演出后,阿瑟·豪斯认可了披头士的潜力,就把他们签了下来,以便可以随时找他们来演出。于是他们就开始经常在夏皮罗的演唱会中露面,也在爱泼斯坦的经营下,开始在全英国做自己的巡回演唱会。
很快,在1963年10月份到1967年,英国各地出现了所谓“披头士狂热”。乐迷们开始留起披头士的长发。报纸上开始出现这样的报道:学童因头发过长被勒令停学在家,学徒工因留披头士发型被禁止进入工厂。
制作披头士假发的工厂日夜赶工,位于贝森奈绿地的一家假发厂宣称,他们甚至收到了伊顿公学与白金汉宫的订单。当然,后者的订单并非来自女王本人,而是来自白金汉宫中的一位职员。
披头士的美国之行
披头士的走红总是迅速到令人难以想象,在英国如是,在美国亦如是。那个时候,一场披头士的演唱会,总是充斥着尖叫与骚乱,有时警方甚至不得不动用水枪压制狂热的乐迷。
不过,在他们1964年首次来到美国巡演时,不仅他们对自己没有把握,连大部分美国媒体都不看好他们。他们已于1963年上半年在美国发行过4张唱片,但销量都很惨淡。他们会去美国是很偶然的,这仍然要多亏他们的经纪人布莱恩·爱泼斯坦。
披头士甫一在英国立住脚跟,布莱恩就飞往纽约为披头士进军美国铺路。布莱恩见到了埃德·沙利文。他的综艺节目《沙利文秀》,从1948年开播到1971年停播,是美国电视史上播放时间最长的综艺节目之一,猫王亦曾来到过这个节目。
沙利文已经透过手下的星探,了解到披头士在英国的惊人成功,不过他依然拒绝了布莱恩把披头士挂在演出名单头牌的要求。理由据沙利文所说:“因为之前从来没有英国乐队在美国成功过。”
1964年1月18日,披头士的单曲《我想抓住你的手》(I Want to Hold Your Hand)终于艰难地挤进美国的音乐榜单“告示牌百强单曲榜”,位列第45名。而短短十几天后的2月1日,它就登上榜首,并在榜首停留了七周。
登顶的消息传来,他们正在巴黎的乔治五世旅馆准备欧洲巡演的事宜。那天,大批美国记者蜂拥而来,而他们则先避开记者,与爱泼斯坦一起享用了一顿大餐。或许对于布莱恩与披头士而言,1963年2月1日就是彻底改变他们命运的一天。他们过得相当放松,爱泼斯坦甚至玩心大起,用餐时,他竟头顶痰盂,并且与披头士一起拍照留念。
《沙利文秀》的现场票很快被乐迷一扫而空:埃德·沙利文的剧场仅有728个座位,却有5万人索票。布莱恩说服“国会山庄”唱片公司,在全美张贴了500万份“披头士来了!”的广告。尽管如此,披头士还是感觉到紧张与不安。他们对唱片公司的造势工程茫然不知,却看到了美国报纸对他们外貌的批评。
《利物浦回声报》的乔治·哈里森,也与披头士同在一架飞机上。后来他回忆起那天在航班上,披头士的所有成员,都在反复地问一个问题:“在美国是要什么有什么啊,这样的话,他们为何还需要我们?”
一切疑虑在他们于1964年2月7日抵达肯尼迪机场时,就都消散了。超过1万名乐迷将机场堵得水泄不通,他们尖声合唱着“披头士,我们爱你,真的爱你”。
“国会山庄”唱片公司,则在大家下机时,给每一位与披头士同乘一趟航班的人,发放“披头士配件包”。其中包括:披头士假发、签名照以及写有“我爱披头士”字样的纽扣徽章。
他们好不容易穿过狂热的人群,来到纽约广场饭店。紧随其后的是,几千名尖叫的青少年将广场饭店团团包围。饭店经理看到这混乱的场面,只得动用电台的关系,试试看能不能把披头士送到其他酒店入住。
他们在《沙利文秀》的表演获得了空前的成功,有7300万名观众收看了这期节目,约占当时美国人口的40%。一些人甚至破例在周日打开电视,只为了收看披头士的美国首秀。
翌日,几乎整个美国都知道了他们,各大媒体纷纷开始报道。《国际先驱论坛报》认为,披头士的成功“75%靠宣传,20%靠发型,还有5%靠轻快的哀歌”。《每日新闻》则说:“比起披头士所奉上的纯度100%的神丹妙药,猫王式的扭动和求爱声,不过就像温热的蒲公英茶。”
但光照最充足的地方,阴影也最浓稠。成名给披头士带来了巨大的心理负担,他们从那以后不得不花大量精力应对粉丝与媒体,很难再有专属于自己的时间与空间了。
在完成纽约和华盛顿的几场音乐会后,他们再次前往迈阿密亮相《沙利文秀》。忙完这些所有,他们终于得以在迈阿密蜂蜜般的阳光下给自己放一个假。但他们仍无法得到彻底的放松,《生活》(Life)杂志想要拍摄他们日常的样子,也跟随他们来到迈阿密。于是我们便可以看到那张披头士在泳池中嬉戏的照片:他们像孩子一样互相泼水,尽情玩闹。作为公众人物,这样的放松也成为了他们形象的一部分。
1964年,“披头士狂热”达到巅峰。导演理查德·莱斯特趁热打铁拍摄了《一夜狂欢》,以夸张的手法讲述了四名乐队成员一天的生活。这部电影可以说是摇滚纪录片的鼻祖,它的剧情本身可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与电影配套的原声唱片。
制片人要求披头士为电影创作6首歌曲,包含2首抒情歌曲、2首快节奏舞曲。在加勒比度假时,列侬与麦卡特尼就开始为这部电影写歌了。最终,他们共写出9首新歌,其中7首作为电影原声唱片发行,而在英国版唱片中,他们又加入了5首新歌。这张专辑遂成为披头士第一张纯原创的专辑,收录13首新歌,其中9首由列侬主笔,3首由麦卡特尼主笔。
这部影片3月2日在伦敦开机,4月24日结束。其间,剧组不得不带着披头士在伦敦街头与乐迷们捉迷藏,这些乐迷总能先剧组一步,抵达拍摄现场。
《一夜狂欢》塑造了一个关于无忧无虑的摇滚英雄的形象,对此,列侬始终有所警惕。他曾说过:“那些洞悉一切的自负的摇滚英雄实际上是一群在面对恐惧时不知如何哭泣的人。”
1964年,巴黎的乔治五世酒店里,披头士的枕头大战,这是摄影史上经典一幕。
转向录音室
“披头士狂热”仅仅只过了两年,他们就感觉已经精疲力尽了。
谁也没想到,1966年的世界巡演将会是披头士最后一次出现在舞台上。不过,这关键性的一年中披头士发生的转向,也决定了我们今天看待披头士的方式。
列侬一些玩世不恭的言论,过去一般都无伤大雅。但在1966年世界巡演前,他接受英国记者莫琳·克里夫采访时说道:“基督教会消亡,它会衰落然后绝迹。我不需要为此争论;我是对的,我会被证明是对的。我们现在比耶稣更受欢迎;我不知道摇滚还是基督教哪个会先消失。耶稣还行,但他的信徒们愚笨又平庸。是他们扭曲基督教的行为在我眼中毁了它。”
这一报道被掐头去尾,简化成“披头士认为自己比耶稣更受欢迎”,搬上一家美国的青少年杂志《Datebook》,顿时引起轩然大波。尤其是在美国南方的圣经地带,一些保守势力甚至呼吁焚烧披头士的专辑。
在全球巡演的菲律宾站,由于他们谢绝了该国第一夫人的早餐邀请,被菲律宾政府挟私报复。在费力逃出生天后,他们又不得不面对海量尖叫的乐迷。他们将VoxAC30扩音器换成 Vox公司专门为他们设计的100瓦大功率扩音器,仍然盖不过那如海啸般的尖叫。
于是,披头士将1966年8月的美国巡演定为最后一次巡演。此后,他们的歌曲就开始为录音室而写。对列侬来说,这是一种解脱,因为他始终对自己的嗓音没有自信,一直都坚持让音乐制作人乔治·马丁用特殊音效和双音轨来润色他的声音。
转向录音室后,他们开始有大量的时间探索录音的可能性,乔治·马丁则用他深厚的古典音乐素养支持他们的创作。《埃莉诺·里格比》(Eleanor Rigby)这首名曲,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诞生的。
很长一段时间,保罗·麦卡特尼会经常去造访一位独居的老妇人,为她购物,听她讲故事。2021年10月在《纽约客》的一篇文章中,麦卡特尼写道:“她的故事丰富了我的灵魂,影响了我后来写的歌。”
1966年的一天,一个句子突然击中了他:“黛西·霍金斯 (Daisy Hawkins) 在举办过婚礼的教堂捡起米粒。”他继续思索,为歌中的其他人物命名。他想到了“麦卡特尼神父”,但又不想让听众将其误认为自己的父亲,于是他翻找电话簿,找到了“麦坚时”这个名字。
他草草录下第一节与旋律,然后带着歌与其他披头士一起在列侬家的音乐厅讨论。乔治·哈里森建议加上“啊,看看所有孤独的人”这个叠句,林戈·斯塔尔贡献了一句歌词来描述神父的孤独,他总是在“写一篇没人会听到的布道词”,他还建议给神父加上补袜子的动作。麦卡特尼认为这非常传神。
最后,他们将主角的名字从黛西·霍金斯改成了埃莉诺·里格比。乔治·马丁则负责将麦卡特尼的旋律,改编成弦乐四重奏。出于对印度文化的兴趣,披头士还将诸如西塔琴之类大量东方乐器搬进录音室。摇滚不再是“鼓、贝斯、吉他”的三位一体,而是拥有了无限的可能。
但停下巡演,投入一种把音乐当成工作的状态之中,日复一日地过着四个人的集体生活,未免有些枯燥。在1967年的宣传照中,我们似乎已经嗅到了他们的那份疲倦。虽然此刻他们仍留着披头士标志性的发型,却无一例外地都蓄着胡须,抿着嘴唇,显示出一种刻意的成熟。
他们分开的时间越来越长。世界巡演结束后,乔治携妻子一起去了印度;列侬参演了反战电影《我如何赢了战争》;林戈开始购置房产,投入家庭生活;麦卡特尼则陷入精神危机之中,他画画、研究神学、写电影音乐,却始终觉得乏味,最后离开家庭,像索尔·贝娄小说里的人物一样远遁非洲,寻找生命的意义。
不过,列侬很快厌倦了演戏。受乔治影响,他也开始学习印度宗教。1967年8月中旬,他们去听了印度宗教领袖玛赫西在伦敦一家希尔顿酒店举行的讲座。讲座结束后,玛赫西邀请他们参加周六在威尔士班戈举行的夏季研讨会。
1964年,伦敦白金汉宫门口,披头士的狂热歌迷们被警察拦住。
在班戈,迎接玛赫西的一小群人,手上拿着花,被裹挟进披头士乐迷们狂乱的尖叫,有些人甚至被乐迷挤得跌倒了。班戈是位于威尔士北部的一座海滨小镇,之前,这里已经有300名常驻的冥想修行者,他们对披头士的到来毫无准备。并且,前来报道此事的记者们,只认定这又是披头士的一次恶作剧或者营销。
他们永远也忘不了,当布莱恩病逝的消息传到班戈,他们正在聆听开示。那一瞬间,他们感觉到空无,在死亡面前,人是多么微不足道。这时距离乐队的解散,就仅有最后的3年了。
但他们留下的意义已然足够:他们不单用自己的行动鼓励年轻人去成为自己,也让摇滚不再只是流行文化,而是真正成为一门充满可能性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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